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入排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坚决打赢我县扫黑除恶人民战争,中共华亭县委、华亭县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下列八类黑恶势力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1.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乡霸”,在征地租地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管理秩序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开采、城中村改造中强揽工程、垄断经营的黑恶势力。
4.非法放贷,非法讨债,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5.有组织地从事涉黄、涉赌、涉毒违法犯罪活动,为非法活动充当打手、保镖等黑恶势力。
6.有组织地实施持枪、持爆犯罪,走私枪支、弹药犯罪,网络贩枪犯罪等黑恶势力。
7.寻衅滋事、欺凌弱小、敲诈勒索、扰乱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8.党政干部为黑恶势力提供权力和资源、参与商业股份、提供帮助的保护伞。
欢迎广大群众当面或以信函、电话、网络等方式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实名举报并查证属实的重要线索按照省市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举报方式
1.电话:0933-7721321,0933-5932500
2.邮箱:450360987@qq.com
3.信箱:华亭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收)
华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收)
邮编:744100
4.微信平台:关注公众号“华亭政法”—点击“扫黑除恶线索举报”,进行留言或者上传相关照片。
华亭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