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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亭县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3948482-30/2018-0319014 公开目录: 政府公文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14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华政办发〔2018〕33号
 

 

各乡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华亭县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抓好各项防控工作。

华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

华亭县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传染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法定传染病疫情形势总体平稳,防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艾滋病、结核病、狂犬病、乙脑、流脑、出血热、乙肝、布病、H7N9等重点传染病和流感、手足口、其它感染性腹泻病等丙类传染病以及水痘等其它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2017年,全县共报告艾滋病、结核病、乙肝、手足口、出血热、乙脑、水痘、其它感染性腹泻等传染病8种321例,占全县法定传染病报告病例总数的87.22%,其中水痘、手足口发病分别为63例和74例,60%患者为在校学生,其它感染性腹泻发病108 例,93%患者为散居儿童和婴幼儿;每年受犬伤人数达600余人,狂犬病发病的风险依然很大;县级医疗机构冬春季上呼吸道感染就诊患者达1万人次,因症住院人数占感染就诊人数的2.5%,其中75%的上呼吸道感染因症住院患者为儿童和老年人。传染病已经成为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县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断加快健康华亭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服务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平稳发展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宗旨,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强化措施落实,努力形成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群防群控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格局,促进全县健康保障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农村社区等人群密集单位是传染病好发易发场所,儿童、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是传染病防治重点人群,我们要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制定本行业、本单位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总体要求,结合行业特点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降低传染病疫情风险,严控聚集性病例发生而引起传染病疫情暴发。

——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级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卫计部门专业指导下,履职尽责,按照各自分工抓好工作落实。传染病疫情发生后,要速速行动,相互协作,积极配合,做到机制顺畅、信息互通、措施有力,确保传染病疫情可防可控。

——齐抓共管,联防联控。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抓长期、经常抓的思想,要在日常传染病防控和传染病高发季节积极配合卫计部门,主动作为,扎实落实宣传引导、环境整治、源头治理等防控措施,切实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各尽所能、各尽其责,全社会共同行动的疾病联防联控屏障。

——科学应对,依靠群众。卫计部门要突出重点,制定和完善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合理调动医疗卫生资源,积极救治患者,科学应对疫情。各相关部门要正确舆论引导,加大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和知晓率,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到消除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的行动之中。

三、工作内容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把握传染病的严重危害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通过定期召开疫情防控会商和风险评估会研判形势,强化联防联控,全面落实专病专策精细化防控策略,努力控制并力促实现疫情形势可防可控目标。

(一)落实防控措施,提升防控能力。

1.艾滋病、结核病等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控。认真落实国家艾滋病防控“四免一关怀”政策,县卫计部门为患者提供免费抗病毒药物治疗、免费咨询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免费提供母婴阻断药物。县教育部门要对艾滋病病人遗孤提供免费义务教育。县民政部门要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纳入政府救助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生活救助,体现国家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救治关怀政策。要落实结核病免费诊疗政策,积极构建新型结核病防治管理即传染性患者住院治疗模式,积极推动耐药结核病和艾滋病双重感染者、学生、流动人口、监管人员等特定人群的防治工作。县人民医院作为全县艾滋病、结核病定点收治医院,要做好艾滋病、结核病患者诊治工作,不断提高实验室诊断能力和规范治疗能力,确保患者信息安全和诊疗持续、不断档。

2.狂犬病、布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县卫计部门要明确指定至少1家犬伤处置门诊,并向社会公布。要按照规范化狂犬病门诊建设标准建设,提高犬伤人员72小时内及时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避免狂犬病病毒感染。县级医院要创造条件开展布病血清学诊断,提高布病的诊断治疗水平。县农牧部门要加强犬只免疫,积极宣传倡导养犬户主动接种人用狂犬病疫苗,做好个人防控,从源头上减少狂犬病发生;要全面无死角监管定点屠宰场所,教育和引导养殖户定点屠宰,做好废物无害化处理和消毒工作;动态监管牛、羊等畜牲商业流动检疫工作,防止布病病畜流入我县。各乡镇要实现人员居住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与牲畜养殖区至少1千米距离规划建设目标,大力开展布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养殖户搞好家庭环境卫生,不佩戴口罩和橡胶手套接触动物胎衣,切实降低布病发病率,最大限度减少农民损失。

3.出血热、乙脑等自然疫源性传染病防控。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和全域无垃圾行动,大力宣传动员群众开展灭蚊、灭鼠活动,消灭传染源,动员群众持续开展灭鼠活动,夏秋季要发动群众消除臭水沟、死水潭等蚊蝇孳生场所,切断传播途径,有效预防病媒生物等自然疫源性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加强疾控部门的疫情监测和报告,要强化医疗机构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做好患者救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患者死亡率。

4. H7N9、流感、手足口、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冬春两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普遍人群易感。学校、托幼机构、医院等人群密集场所是防控重点,容易引起疫情扩散蔓延和暴发。学校和托幼机构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管理,落实校园有关卫生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治知识宣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禁止教师和学生带病上课或者隐瞒不报,导致校园传染病暴发等事件发生。疾控机构要做好冬春两季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工作,开展H7N9禽流感外环境监测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做好院内感染控制,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县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畜禽市场的监管和检验检疫工作,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监测工作。

(二)理清部门职责,责任落实到位。

县卫计局要加强重点传染病疫情主动监测、预警、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发挥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牵头抓总作用,根据传染病疫情发展形式,适时组织召开重大疫情联席协商会议,通报疫情形势,共商防控策略,确保传染病防控联动机制落到实处;加强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全面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及监测工作任务,应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指导公众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效提升全县城乡居民的健康素养和自我防病能力。

县教育局要贯彻落实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格按照《甘肃省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和《甘肃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查验方案(2016版)》要求,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管理,严格落实学生因病缺课登记与病因追踪等制度和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卫生室(校医室)和配备校医规定,督促各学校和托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根据季节变化和疫情发展形势,适时启动晨午检制度,扎实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督促疫苗漏种学生及时补种疫苗,确保每名幼儿、学生入托入学前能够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疫苗的接种针次,并将学生疫苗接种情况的查验记录存入学生健康档案。

县财政局要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7〕111号)文件精神,以1元/人和0.35元/人的标准,分别落实预防接种和结核病防治工作经费。同时,把传染病防治所需必要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统筹安排传染病防控工作和相关药品用具购置必须资金,及时足额拨付,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县公安局要强化犬只登记建档,规范“养犬登记证”发放,对犬伤人、无证养犬等依法查处,对禁养犬、无证犬、流浪犬等捕捉、收容。无犬类免疫接种证的犬只应视同流浪犬对待,积极探索建立犬伤强制保险制度。督促看守所(强制戒毒场所)建立艾滋病、结核病和艾滋病结核病双重感染者违法犯罪人员羁押隔离治疗室,坚决惩治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做好即将出所尚未治愈的结核病患者和艾滋病患者的转介工作,将有关信息移送县疾控中心,转介县人民医院继续完成治疗。

县农牧局要针对人畜共患病,做好畜、禽疾病防治,加强犬只狂犬疫苗和牛、羊布病疫苗接种工作。强化屠宰厂(点)管理,严格养殖场建设审批,严格执行畜禽检疫和消毒措施。宣传引导养殖场(户)科学饲养,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加强活禽活畜销售市场管理,禁止带病或带菌动物进入华亭市场贩卖。做好病畜无害化处理工作。

县工商局要推广落实H7N9疫情防控期间形成的“1110”(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当日活禽零存栏)防控经验,加强畜禽和犬类经营销售市场监管,在传染病疫情易发高发期,依法关闭畜禽和犬类交易市场,查处非法交易行为。

县文广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大力开展重点传染病和季节性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公益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

县民政局要把符合条件的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患者,按照规定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范围,做好困难群众救济救助工作。

县执法局要在做好广场大屏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的同时,积极配合县公安局组织开展城区病犬、流浪犬捕杀工作。

县爱卫办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力量消除蚊、蝇、鼠、蟑等病媒生物,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的危害。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结合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和全域无垃圾行动,常态化抓好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有效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和疾病预防习惯。加强街道和农村居民区环境卫生整治,消除臭水沟、积水地等蚊虫滋生地,组织群众开展灭蝇灭鼠灭蟑行动,阻断疾病传播。积极配合县公安局组织开展乡镇街道和城区病犬、流浪犬捕杀工作。动态掌握疫情形势,适时启动防控预案,做好区域传染病防控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正面普及和宣传重点传染病和季节性传染病的预防知识,抵制各种传言和谣言,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科学预防,不恐慌、不盲从。县卫计局要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积极回应社会和公众关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应急能力。县人社局要通过多种形式引进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才,不断充实和壮大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县卫计局要强化人才培养,利用外出培训进修和内部演练等多种方式锤炼队伍,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医疗救治水平。

(三)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县督查考核局要将重点传染病防治和疾病预防控制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督查考核范围,特别是重大疫情发生时要充分发挥大检查作用,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报告和通报有关进展情况,确保各级各部门履职到位和措施全面落实。

附件:华亭县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华亭县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吴宗威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 军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拜建波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康文昊 县教育局局长

关永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旭东 县农牧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朱兴明 县文体广电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杨文乐 县民政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杨邦庆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张 飞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大江 县督查考核局局长

段小勇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景金元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邵 莉 县爱卫办主任

马新民 县公安局副局长

何 炜 县财政局副局长

朱等候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朱等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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