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推动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全县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就2018年全县动物防疫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动物防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17年以来,国内发生多起H7N9禽流感疫情,其中人感染589起,个别地方发生了H5N6流感,有些地方频繁发生O型口蹄疫及小反刍兽疫疫情,布病包虫病等新的疫病仍然没有得到稳定控制。春季是畜禽养殖增栏补栏的最佳季节,也是动物疫情扩散和高发季节,疫情发生的风险明显增大。截止去年底,我县各类畜禽存栏50多万头、只,随着全县养殖业的迅速发展,畜禽养殖量将进一步增大,各类动物传染病发生的风险将会增高,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因此,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动物防疫工作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把防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和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和追究制,在完成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任务的同时,认真做好新城疫、羊痘、羊梭菌性疾病等主要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保证免疫密度和质量,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二、准确把握好集中免疫工作的目标任务
1.全县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实行全覆盖免疫,动物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2.继续实行布病免疫与检测净化相结合的防控策略,实行春季集中检测净化,秋季集中免疫。
3.猪瘟等其他动物疫病防控按照省上防治指导意见执行。
4.对农村家养犬进行包虫病驱治。
5.建立健全动物免疫档案、防疫物资管理档案。
三、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做好春秋强制免疫工作
春防从2018年3月1日开始,至4月1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15日):研究制定春防实施方案,培训村级防疫员,做好防疫物资的调运与发放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免疫阶段(3月15日至4月5日):认真组织开展消毒灭源、免疫注射、疫情监测等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春防任务。
(三)查漏补缺阶段(4月6日至4月10日):各乡镇、工业园区对照防疫规范开展自查,查漏补缺,整理资料,确保防疫不留死角。
(四)检查验收阶段(4月11日至4月15日):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各乡镇将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总结上报检查验收组。
秋防从2018年9月1日开始,至10月1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研究制定秋防实施方案,培训村级防疫员,做好防疫物资的调运与发放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免疫阶段(9月15日至10月5日):认真组织开展消毒灭源、免疫注射、疫情监测等各项工作,全面完成秋防任务。
(三)查漏补缺阶段(10月6日至10月10日):各乡镇、工业园区对照防疫规范开展自查,查漏补缺,整理资料,确保防疫不留死角。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5日):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各乡镇将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总结上报检查验收组。
四、全面推进布病综合防控
严格执行全省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2016—2020年),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坚持“检、免、消、杀、管”综合防控措施。一要做好布病区域免疫。从今年起,布病免疫工作统一在秋季集中进行,一年免疫一次,免疫抗体检测不合格的,明年春季加强免疫一次。免疫工作要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对种公羊、奶牛采取强制检测淘汰措施,以达到净化目标。二要加强活畜调运监管。实施免疫后,要实行有条件的限制流通,即:省内活羊调运,从免疫区到免疫区、或直接用于屠宰的,不受限制;禁止活羊从非免疫区流通到我县。跨省调运,从免疫区调入我县的,通过严格查验布病免疫和检测报告,实行限制性流通政策;外省非免疫区的羊只,经整群检测后,方能调入。要跟踪监管牛羊调运活动,全面落实引前检疫、申报、到站通报、查验;种畜调运要严格落实布病产地检疫和落地隔离观察制度,严厉打击违规引种和私屠乱宰等违法行为,严防布病阳性畜进入我县。三要加大检测净化力度。继续实行免检结合的办法,坚持主动检测和跟踪检测并重,按照省市下达的检测任务和免疫后抽检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持续检测,加大检测频次,扩大检测范围,对检测出的阳性牛羊坚决予以扑杀,并实施无害化处理,使布病得到彻底净化。四要强化宣传培训。免疫前要做好县、乡、村三级防疫人员的培训,做到规范操作,防护到位。采取有效方式加大对从事养殖、贩运、屠宰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形成群防群控的氛围。五要明确工作职责。布病防控是一项艰巨长期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卫计、畜牧部门要建立稳定的信息互通和定期会商联动机制,发挥好动物防疫主力军作用;财政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增加布病防控经费投入,保证人员防护、培训、消毒等配套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公安部门要协助做好强制免疫及布病阳性动物扑杀过程的社会治安管理;工商部门要加大对牛、羊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未经检疫或无检疫票据的牛羊一律不得上市交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上市牛、羊产品的监督管理,凡未持农牧部门出具检疫合格证明的拒绝上市交易;林业部门要加大封山禁牧力度,降低布病传播风险。
五、加大包虫病防控力度
去年召开的全省包虫病和动物防疫工作会议通报指出,我县发生人感染包虫病病例,被列为全省包虫病防治一类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县畜牧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各乡镇、工业园区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防控工作。发改局要结合相关专项,支持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相关设施建设。卫计局负责制定包虫病防治技术方案、落实技术措施、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和管理、技术指导,组织卫生专业机构开展工作,包括流行病学调查、发现病人、登记管理、规范治疗和定期随访,开展包虫病健康教育宣传,对包虫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做好城市家养犬的驱虫工作。公安局加强对城市家养犬只数量的掌握登记管理和违章养犬的处理,协助捕杀狂犬、野犬。执法局负责城市流浪犬的收容管理,做好狂犬、野犬的捕杀等工作。财政局要根据项目需要,保障相关工作经费。民政局制定完善有关政策,指导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包虫病患者及其家庭开展医疗救助和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科技局要将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科研项目列入有关科技计划,积极向上争取有关项目。水务局要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保障农村饮水用水安全。农牧局研究制定家畜包虫病防治政策措施,落实农村家犬驱虫和家畜免疫,严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开展畜间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落实草原灭鼠工作,推进畜、禽、鱼、蔬、果等产品安全养殖和种植,减少食源性寄生虫病传播。食药监局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监管,保证食品安全。扶贫办要将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内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点寄生虫病患者家庭给予重点帮扶。各乡镇、工业园区负责各自辖区包虫病防治的实施和宣传等工作。
六、切实加强H7N9流感防控
2017年至今国内发生多起人感染H7N9病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从家禽H7N9监测和研究情况分析,目前从家禽中分离到的H7N9病毒有逐步向高致病性质演变的趋势,家禽流感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防联控。工商局、食药监局要对活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实行双管制度,无检疫合格证明的活禽由工商部门拒绝上市交易,对未持有检疫合格证明的禽产品由食药监局进行相应处罚,由工商局清理出市场,并按照农业部的要求活禽市场实行“1110制度”,由工商部门监督市场开办和经营者对活禽市场采取“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制度,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畜牧兽医局要严格活禽产地检疫和流通监管,建立活禽调入风险管控制度,除雏禽、种禽外,严格限制从高风险地区和场所调入活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活禽跨省调运产地检疫监管,并加强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检疫监管和疫情监测。卫计、农牧部门要开展监测排查、应急处置,严厉查处违规运输、经营、屠宰等行为。
七、强化措施,确保防控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今年防疫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严,各乡镇、工业园区要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的防疫工作责任制,强化对畜禽养殖场及散养户的联系指导,实行领导包片区、专业技术人员包乡镇、村级防疫员包村社工作机制,确保防疫措施落到实处。要明确专人联系、指导村级动物防疫员开展工作,做好免疫注射、施加标识、健全免疫档案等工作,做到应免尽免。
二要多措并举,综合防控。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营造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舆论环境,形成自我防范、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农牧局要指导广大养殖户加强科学饲养管理,推进标准化养殖,完善各项防控措施,组织防疫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免疫规程及操作技术、疫情处置、监测等技术培训,严格技术规范。各乡镇要加强规模养殖场(小区)、贩运户、交易市场等重点区域的疫病疫情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控制。各乡镇对检测发现的布病阳性畜禽要及时组织实施扑杀,杜绝疫病传播,同时,要督促指导养殖户、贩运户定期做好消毒灭源工作,切断疫病传播途径,并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坚决禁止越级上报或知情不报,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要加强督查,务求实效。防疫期间,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抽调得力人员深入一线巡回检查指导,督促防疫员严格按程序实施免疫,并做好免疫登记、建立免疫档案和耳标佩戴工作,严格推行防疫工作周报制度。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结束后,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防疫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对工作开展好的给予通报表彰,对任务落实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附件:华亭县畜牧兽医局干部包抓动物防疫工作一览表
华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