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县残联主要从事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体、维权、宣传等方面工作,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个职能,承担履行代表残疾人的职能,为残疾人提供积极有效的服务并且对残疾人事业实行科学的管理。
二、公共收支预算总体安排说明
1.2015年公共预算收入243.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3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2.2015年公共预算支出243.3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132.64万元,占55%。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91.3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10万元,津贴补贴64.68万元(含2013年科学发展业绩考核奖9.95万元及2013—2014年补发津补贴10.3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5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55万元,其中:办公费1.05万元,印刷费0.45万元,水电费0.45万元,邮电费0.45万元,公用取暖0.90万元,差旅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万元,工会经费0.82万元,福利费0.4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72万元,其中:退休费22.08万元,取暖费4.05万元,住房公积金7.59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10.66万元,占45%。其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4.18万元;特困残疾人家庭生活补助40万元;代缴新农合26.8万元,70岁以上残疾老人生活补助31万元,责任目标兑现奖0.68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华亭县残疾人联合会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3.30万元。按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36万元,占总支出的38%;商品和服务支出7.55万元,占总支出的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72万元,占总支出的14%。项目支出110.67万元,按用途类别分,其中基本支出132.64万元,占5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0.66万元,占45%。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经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安排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的支出。
3.公务接待费用安排0.4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