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宽进严管”工作要求,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加快建立“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城区分局将2017年年报公示工作与清理“僵尸企业”有机结合,克难攻坚,纵深推进,目前共清理“僵尸企业”487户,其中企业1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户、个体工商户473户。
一是组织执法力量,进行摸底排查。对辖区内实际已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空挂户”,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失联户”进行现场核查,摸清具体情况,确认其是否为“僵尸”户;其次对清理出的“僵尸”户按照市场主体类型进行分类造册登记、并提出拟注销或吊销处理意见。
二是进入案件程序,认真调查取证。根据摸底排查情况,采取“区别对待、堵疏结合”的办法,对于被列入清理范围的企业,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分类规范处理:对于还在经营、因不知晓年报政策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责令其限期补报年报;对已歇业、能联系到经营者或主管部门的企业,向其宣传登记方面的法律法规并责令其限期办理注销登记;对于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经现场检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已停止经营、需要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通过清理,从而达到了“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 的目的,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了市场主体环境,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