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金融机构:
现将《2018年全县金融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华亭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2018年全县金融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整县脱贫摘帽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进的关键一年,也是落实金融工作三大任务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金融工作意义重大。全县金融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全国、全省、全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坚持“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四项原则,以提高融资能力为目标,以繁荣金融市场体系为重点,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基础,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努力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华亭提供有力支撑。
奋斗目标是:至年底,全县各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0%,“三农” 和小微企业贷款分别实现“两个不低于”和“三个不低于”目标;“新三板”挂牌实现零的突破;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超过10家;直接融资实现大幅增长,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5%。
工作重点是:
1.始终围绕服务实体经济。着眼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发挥好政银企对接机制作用,加快存量资金释放,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促进信贷支撑与实体经济需求相适应。一是紧盯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围绕“三重”任务落实和“三一”工作方案,重点支持好市、县列重大项目,重点开展银企对接,主动做好对接服务,积极向上争取信贷规模,贷款及时跟进。二是扩大主导产业信贷投放。抢抓国家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和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战略机遇,紧紧围绕煤化工、旅游开发、农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对接落实省市产业扶贫专项贷款和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充分发挥金融在补链、延链、扩链中的助推作用,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2.扎实做好金融助推脱贫攻坚。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和金融支撑力度,加快推进产业扶贫专项贷款投放,通过设立奖励资金、完善扶贫贷款担保体系、建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着力破解金融扶贫政策落实不够精准、扶贫贷款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大力支持农村“三变”改革,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支持“三变”改革信贷计划,开发“三变”信贷产品,探索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新型质押方式,降低融资成本,借力金融支撑促“三变”改革,提升金融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用好、用活农业互助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撬动更多金融资金投入农业产业,持续加大对特色农业、订单农业、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的金融支持,扩大抵质押物范围,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3.着力优化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以“引行入华”战略为抓手,加强与县外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衔接,积极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村镇银行、金融租赁、资产管理等金融机构,增强金融服务有效供给,满足多元化、多层次金融需求。鼓励县内各金融机构在乡镇设立机构网点,在中心村设立便民服务点,扩大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移动支付终端布设范围,实现城乡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鼓励引导保险机构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在中心城镇、乡村建立保险服务站,健全保险惠民服务网络。持续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紧抓证监会对贫困地区企业上市和 “新三板”挂牌实施绿色通道的政策机遇,发挥好甘肃股权交易中心平凉运营中心平台优势,新推荐一批企业在省股交中心挂牌融资,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力争年内新增挂牌企业10户。
4.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以强化金融监管为主线,以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扎实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保障金融稳定运行。一是狠抓重点领域监管。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制度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常态化的风险排查机制,重点做好对高杠杆利率风险、不良贷款风险、债务违约风险、房地产信贷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发挥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持续开展风险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开展好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健全金融监管机制。抓紧完善金融风险预警监控、市场舆情快速反应、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等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横向配合、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三是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信用华亭”建设,加大信用乡(镇)、信用企业、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力度,年内成功创建信用企业6户。严厉打击金融欺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保障金融债权。探索建立市场化征信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新型征信机构。
5.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商业保险与政策保险相融合,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一是推动“三农”保险快速发展。不断提升玉米、小麦、马铃薯、能繁母猪、奶牛、林果等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率,力争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加大财政保费补贴力度,扩大肉牛、日光温室、大中拱棚、露地蔬菜等市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升保障金额。积极发展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户一孤”大病救助保险等普惠涉农保险。探索开展玉米等农作物“保险+期货”价格指数保险。二是开展重点领域责任保险。稳步扩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旅游景区安全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等保险覆盖面。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全县煤矿、建设工程等高危行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三是提升保险服务质效。推动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科技保险等保险创新发展。引导保险资金通过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方式积极参与全市重大项目建设。
6.着力推动金融业提质增效、创新发展。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方位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一是健全完善风险共担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整合优化现有融资担保资源,提高政策性担保机构实力。用好用足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农业企业扶贫互助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有效缓解企业融资担保难题。大力发展商业性担保机构,着力构建多元化融资担保网络。二是做大做强投融资企业。做大做强现有融资平台公司,扩充资产规模,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市场化运作,逐步提高经营性业务比重,提升资本运营能力,为更好地承接国家、省上政策性贷款及专项扶持资金打好基础。三是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引导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立足全县产业发展实际,积极开展银税互动、股权质押、动产抵押等业务,推动开展中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降低企业续贷成本。
7.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全县各金融机构要坚定服从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对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金融业各项工作保持正确方向。一是要切实发挥好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加强党委、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对接,不断完善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金融工作联席会议通报运行情况,分析当前发展态势,研究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和难点问题。二是加强金融运行分析监测。进一步提高金融运行分析的质量和针对性,各金融机构、相关部门要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每月10日前上报本行业运行情况,由金融办统一汇总编印金融统计简报。县人行要重点围绕破解小微企业融资、互联网金融、农村金融、绿色金融等热点难点问题,每年形成2篇调研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附件:华亭县2018年金融重点工作行事历
华亭县2018年金融重点工作行事历 |
月份 |
主要工作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办结时限 |
备注 |
三月 |
1.印发2018年全县金融工作要点 |
金融办 |
———————— |
3月2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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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成2017年度县长金融奖考核 |
金融办、人行 |
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 |
3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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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召开全县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会议 |
人行 |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各商业银行 |
3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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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
1.开展2018年上半年“行长企业行”活动 |
金融办、人行 |
各商业银行、县直有关部门 |
4月上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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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召开2018年上半年“银企对接会” |
金融办、人行 |
各商业银行、县直有关部门 |
4月上旬 |
|
3.开展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专题调研活动 |
金融办 |
人行、各商业银行、县直有关部门 |
4月中旬 |
|
4.举办全县“互联网+资本市场”专题培训会 |
金融办 |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金融机构 |
4月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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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 |
1.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违规违法和非法集资隐患排查活动 |
金融办 |
人行、县直有关部门 |
5月上旬 |
|
2.完善省列“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库 |
金融办 |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
5月中旬 |
|
3.筛选推荐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 |
金融办 |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
5月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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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
1.组织开展2018年上半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检查 |
金融办 |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各成员单位 |
6月中旬 |
|
2.组织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
金融办 |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各成员单位 |
6月下旬 |
|
3.召开二季度金融工作联席会议 |
人行 |
各商业银行 |
6月下旬 |
|
七月 |
在中心城镇、乡村开展保险服务站试点 |
各保险公司 |
金融办、各乡镇 |
7月 |
|
八月 |
1.积极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村镇银行 |
人行 |
金融办、县直有关部门 |
8月上旬 |
|
2.在乡镇、中心村扩大机构网点、便民服务点布设范围 |
人行 |
各商业银行、各乡镇 |
8月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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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 |
1.组织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 |
人行 |
金融办、各商业银行、县直有关部门 |
9月上旬 |
|
2.举办2018年全县“金融知识”广播电视大赛 |
人行 |
金融办、各商业银行、县直有关部门 |
9月中旬 |
|
3.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学校、进工厂、进社区”活动 |
人行 |
金融办、各商业银行、县直有关部门 |
9月下旬 |
|
4.召开三季度金融工作联席会议 |
人行 |
各商业银行 |
9月下旬 |
|
十月 |
1.开展2018年下半年“行长企业行”活动 |
金融办、人行 |
各商业银行、县直有关部门 |
10月上旬 |
|
2.组织召开2018年下半年“银企对接会” |
金融办、人行 |
各商业银行、县直有关部门 |
10月中旬 |
|
3.举办融资平台业务知识培训会 |
金融办 |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金融机构 |
10月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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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
1.组织开展2018年下半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检查 |
金融办 |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各成员单位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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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
1.召开四季度金融工作联席会议 |
人行 |
各商业银行 |
12月上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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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2018年度“信用企业”评选活动 |
人行 |
金融办、各商业银行、县直有关部门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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